在食品的外包裝上,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都是必不可少的標注內容,大多數人在購買食品時也會仔細地檢查一下食品是否在保質期內。然而,很少有人在購買電池時會留意電池 外部是不是注明了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在購買時多問一聲:“這節電池過期了嗎?” 據中國電池工業協會有關人士介紹,普通電池的保質期一般為2年,堿性電池的保質期一般為3年。但很多消費者對此并不了解。據調查,有70%的消費者對電池的保質期全無概念,很多人認為電池同其他家電一樣,沒有使用過就是全新的,可以一直保存下去。應該說,消費者對電池保質期的不了解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廠商的刻意淡化造成的。市面上所見的電池,在其表面一般只注明了“保質期×年”的字樣,而生產日期卻被標注在電池的尾部(負極處),極易被忽略。保質期與生產日期的分離使得消費者無法直觀地得到信息,在不知不覺中忽略了對產品來說至關重要的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在許多商場、超市都出現了大包裝電池的銷售點,這里面又存在著什么問題呢?大包裝電池往往以一組8節或12 節的形式出現,由于外表是統一包裝,又被生產廠家附以“優惠××%”的促銷口號,因此常常引來眾多顧客購買。
在北京西單一家超市中,筆者看到一著名品牌的大包裝電池被包裝上印的促銷口號遮擋得嚴嚴實實,難窺生產日期的“真容”。而若想知道電池的生產日期,則必須先買下它才可打開包裝。商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是產品必須標注的內容,某些大包裝電池,因其外包裝造成了事實上的無生產日期,是不是也有侵害消費者知情權的嫌疑呢?令人遺憾的是,針對這一問題,有關部門大多表示不置可否,原因是他們幾乎從未接到過這方面的投訴。或許一個消費者的話可以解釋這中間存在的反差:“要是剛買來的電池電量不足或根本沒有電,我會認為自己是買了假冒產品而根本沒有什么過期的概念。再說,一節電池也就兩塊多錢,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即使遇到質量不過關,我也不會投訴,還不夠麻煩的呢。”也許正是因為大家都采取這種態度,才使一些電池生產廠家更加肆無忌憚地拿過期電池欺騙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