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廣東省工商局獲悉,廣東省市場在售的手機充電器95%不合格,手機電池也有50%不合格。
廣東省工商局本次抽查了包括38家銷售單位、46家生產企業的60組樣品,結果顯示,3款合格,57款不合格,不合格率高達95%。其中“嚴重不合格”46款,“較嚴重不合格”11款。 廣東省工商局發現,占樣本總數85%的通用型充電器(也稱萬能充電器、旅行充電器、快速充電器、電池充電器等),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絕緣穿透距離項目不合格。相關人士提醒消費者,切莫選購不安全的低端手機充電器。這類價格較低的通用型充電器,缺少保護電路,不能保證充電時電流的穩定,容易燒壞電池、縮短電池使用壽命,甚至有爆炸的危險。
廣東省工商局同時在河源市、惠州市、梅州市、東莞市和珠海市5個地區的流通領域,抽查31家銷售企業,37家生產企業生產的手機電池60款,結果顯示,合格30款,合格比率為50.0%。其中,虛標容量電池的比例高達50%。
廣東省工商局表示,監測不合格的同款商品(同廠名、商標、型號)在質量整改合格前不能上市銷售,消費者在購買相關商品時要慎重選購,消費者購買本次監測發現的不合格充電器,均可依法向銷售者提出退貨要求。廣大消費者如發現有銷售不合格充電器的,可撥打12315申訴舉報熱線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