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電話是否好用,與手機電池的質量有直接關系。國家質量監督抽查結果顯示── 剛剛揭曉的手機電池國家質量監督抽查結果讓人瞠目,抽查生產領域18種產品,合格17種,抽樣合格率達94.4%,但從流通領域抽查的9種產品中有6種產品不合格,而其中的5種為假冒偽劣產品。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此次共抽查了廣東、北京、福建、浙江、天津等5個省、直轄市 24家企業的27種電池產品,合格20種,抽樣合格率為74.1%。其中,18家國有、三資企業的20種產品合格19種;6家私營、個體等企業的7種產品僅有1種產品合格,抽查結果表明,部分移動電話機電池生產企業產品質量意識較強,有較為嚴格的質量控制措施和手段,代表了移動電話機電池 產品質量的主流。
本次在市場抽查的9種電池產品中有6種產品不合格,其中有5種經與生產企業確認證實均為假冒產品。這種情況說明存在著不少的手機 電池地下工廠,這些地下工廠往往無技術力量,沒有檢驗設備,采用質量低劣的或其他企業淘汰的電池芯加工制作,專門假冒知名品牌的電池銷售以牟取暴利。這些質量較差的電池,放電時間短,抗破壞性能差,而且標識不全,無額定容量、標稱電壓、正負極標志等,產品包裝也較差。這些電池產品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別是從廣州達佳通訊器材公司抽查的 BTL 1630L 鋰離子電池,經檢測,額定容量、放電性能/電保持能力、安全性能、自由跌落試驗等5個檢測項目均不合格。從廣州長虹電子公司抽查的GL-3285鎳氫電池在5個檢測項目中也有3個檢測項目不合格,質量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