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在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上提出此項提案后,引起了社會的重大反響。國家發改委能源局非常重視,并進行了認真答復,稱國家正在開展荒漠光伏發電招標,每千瓦時電價1元/千瓦時,我國東部地區用戶則使用電價0.8-1元/千瓦時,光伏發電成本已基本接近商業用電價格水平。
為進一步研究居民太陽能發電的可行性,2010年,我在河北省平山縣居民住房房頂建成了一座試驗性居民太陽能發電站,共安裝20塊太陽能發電板,發電功率5千瓦,總面積32.54平方米,總投資11萬元。如大規模開發建設,投資可望降低至8萬-9萬元。保守估計每年可發電1200小時,年發電量約6000千瓦時。按照目前太陽能發電保守電價1.15元/千瓦時計算,除去自用電500千瓦時,每年可獲得發電收入6325元(考慮免除增值稅),12年可收回投資。如電價提高到2元/千瓦時,或政府提供財政補貼50%,8年內即可收回投資。居民太陽能電站設計使用壽命25年,除去收回投資后,每年可獲得 4000-5000元的穩定純收入,相當于4畝大田玉米的收入(按每畝收獲玉米1000斤,每斤0.95元計算)。這對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特別是提高廣大農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
推廣居民太陽能發電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居民太陽能發電上網問題尚需解決;二是電網與居民太陽能發電站的電價結算問題;三是國家尚未出臺居民太陽能發電的電價政策和財政補貼政策;四是由于國內需求不足,我國太陽能光伏發電產品大部分出口,發達國家獲得了清潔的能源,環境污染留在了國內。
鑒于以上情況和問題,建議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能源局、國家電網公司等有關部門認真研究,提出能夠落實的支持政策,以充分調動我國億萬人民的積極性,把這項利國利民的事業辦好,以推動經濟發展方式的更好轉變,改善我國大氣環境,減少碳排放,完成國家向世界承諾的碳減排目標,改善人民的生活條件,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